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文件精神和江西省教育厅的具体要求,为做好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依据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以及本办法,择优选拔调剂考生进入复试。
2.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志愿的填报、复试通知的确认以及待录取通知的确认。
二、调剂基本要求
1.参加调剂的考生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符合我校调剂专业要求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A类考生国家线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6.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剂到该专业。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类考生相关专业的国家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8.各培养单位领导小组在以上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制定学院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以确保科学性。调剂考生的选拔工作,以各培养单位工作实施细则为准。
三、调剂工作程序
符合国家及我校接收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入我校招生名额尚有缺额专业的学院,具体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调剂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中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2025年4月8日起,研招网调剂系统将正式启用,每次开通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
2.招生单位审核调剂。招生单位按调剂条件择优挑选考生并确认考生调剂意愿,将同意调剂的合格考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并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须在6小时内进行确认(按教育部调剂系统要求,若时间跨度在22点至第二天8点的,则此段时间不计入6小时以内),不按时确认的,将取消通知。
3.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考生复试。分为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两种形式,具体采用何种复试形式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并通过学院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进行公布。
5.待录取操作。学校将根据各培养单位报送的待录取名单,在合适的时间范围内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如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待录取资格。考生应密切关注相关通知,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
四、调剂专业
具体调剂专业以后续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为准。
五、信息公开公示
1.同意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同一批次调剂考生复试成绩及待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总成绩、入学考试总成绩等信息)将在研究生院和相关学院官网上进行公布。
2.因考生未按报考条件和调剂要求填报调剂志愿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或待录取资格,必要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