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队伍
关于开展江西财经大学十大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5-03-05   作者 :      来源 :     浏览量 :    


研教20155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更好的推进我校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充分调动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江西财经大学十大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办法》(江财研教字〔201325号),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十大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与奖励工作,并在教代会上给予表彰。为做好此次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与评选标准

参评条件、评选标准见附件1(《江西财经大学十大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办法》)。

二、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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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导师根据评选条件按自主自愿申报原则认真填写《江西财经大学十大优秀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表内所填写的重要获奖和重要成果的复印件; 2014年所授研究生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讲义或PPT纸质打印稿、选用的主要教学参考书或教材的书目无需提交参考书或教材>)以及以上材料的电子稿,交至本人指导的研究生所在学院(所)。

2311日D314

各学院(所)成立推荐小组,各学院(所)根据评选条件对有关申报教师的参评资格和材料进行初审,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各学院(所)推荐的导师数不超过评选年度开课导师总数的10%

314前,各学院所将推荐人选的《十大优秀研究生导师申请表》(一式9份并盖章)和相关附件材料(申报表证明材料和授课大纲、计划、讲义等)1份交至研究生院学科建设科,同时提交《十大优秀研究生导师申请表》和授课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讲义的电子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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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在对上报材料审查后,组织专家对申报导师讲授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讲义、选用的主要教学参考书(教材)、教学活动等主要教学环节进行检查和评议,对课程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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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成立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委在审查评议的基础上经无记名投票评选出江西财经大学十大优秀研究生导师候选人,并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十大优秀研究生导师申请表》和研究生导师所用教学材料(如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讲义等)。

公示无异议后,将江西财经大学十大优秀研究生导师名单报校长办公会批准,获奖导师将在教代会上给予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5000/人的奖金奖励。

三、评选要求

1、十大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工作是我校提升研究生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切实推进评选工作的实施,请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2、请各学院(所)及时通知本学科点的各研究生导师(含在校内其它职能部门工作的导师),组织发动导师积极参评。

 

联系人:汪金龙;电话:83816025

 

附:

1、《江西财经大学十大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办法》

2、《十大优秀研究生导师申请表》

 

 

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1534

 

江西财经大学十大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办法

(江财研教字〔2013〕 25号)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指导教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指导作用,弘扬教书育人良好风气,开创我校研究生教育的新局面,决定设立江西财经大学十大优秀研究生导师奖。

第二条  十大优秀研究生导师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工作遵循公平公开、择优推荐的原则。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三条  十大优秀导师评选范围包括所有完整指导过我校一届以上(含一届)研究生且在评选年度内从事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研究生导师。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外:

1.评选当年出国进修或访学时间在半年以上(含半年);

2.评选当年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反抄袭电子系统检测重复率在50%以上;

3.评选当年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盲评未通过;

4.评选当年所指导的学生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

5.评选当年所指导的学生学位论文万分之五差错率检查未通过;

6.评选当年出现教学事故(如未经研究生院批准随意调停课等);

7.评选当年本人或指导的研究生发生过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校纪律的行为;

8.近三年导师考核不合格。

第四条  十大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教书育人,融思想教育和人文素质教育于教学全过程;

2.具有严肃认真的教学态度,能周密组织教学过程,严格要求研究生,教学工作精益求精,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3.注重研究生创新能力、分析发现问题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积极进行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根据课程内容特点善于采用研讨式、启发式等教学方式和采用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4.制订了科学、可行的教学大纲,备课认真,教学材料完整,教学内容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系统性、较高的层次性和前沿性,授课的重点突出、富有启发性;

5.能根据教学工作需要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开设新的研究生课程,并按学校要求及时圆满完成课程教学的全部工作;

6.教学效果好,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价结果分A(90分以上)。

第五条  在研究生培养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在符合评选基本条件要求的基础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自动成为当年的十大优秀研究生导师。

1.评选当年所指导的博士研究生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含提名)。

2.评选当年指导研究生获得国家级科研奖励、国家级竞赛奖(要求为一等奖且排名为第一)。

3.评选当年指导研究生在国际或国内著名权威期刊(按校科研处科研管理相关规定认定)发表学术论文(学生或导师应为第一作者,且论文署名应为江西财经大学)。

4.评选当年指导的研究生获国家自然基金或社科基金立项(学生为主持人,且项目署名应为江西财经大学)。

第六条  在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情况下,符合以下条件的导师可优先参加十大优秀研究生导师的评选。

1.评选当年指导的研究生获得国家级科研奖励、国家级竞赛奖(排名不限);或省部级奖励(排名第一);

2.评选当年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获省、校优秀学位论文奖;

3.评选当年指导的硕士研究生考取985高校博士研究生;

4.评选当年指导的研究生考取国家公务员或就职于全国500强企业;

5.评选当年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结果或答辩评定为优秀等级;

6.评选当年指导的硕士研究生在CSSCI以上(含)、指导的博士研究生在国际、国内一般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学生或导师应为第一作者,论文署名应为江西财经大学)。

第三章  申报与评审

第七条  十大优秀研究生导师申报方式为研究生导师自主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导师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的开学初进行申报,填写《江西财经大学十大优秀研究生导师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重要论文、培养研究生的有关说明材料等)。

第八条  各学院(所)根据评选条件对有关申报教师的参评资格和材料进行初审,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各学院(所)推荐的导师数不超过评选年度开课导师总数的10%。

第九条  研究生院在对上报材料审查后,组织专家对申报导师讲授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讲义、选用的主要教学参考书(教材)、教学活动等主要教学环节进行检查和评议,对课程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

第十条  学校成立研究生教学质量优秀奖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委在审查评议的基础上经无记名投票评选出江西财经大学十大优秀研究生导师候选人,并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研究生导师所用教学材料(如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讲义、选用的主要教学参考书或教材、教学活动记录等)和研究生培养主要成果。

第十一条  公示无异议后,将江西财经大学十大优秀研究生导师名单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并在全校范围内予以表彰奖励。

第四章  表彰奖励

第十二条  对获得江西财经大学十大优秀研究生导师奖荣誉称号者,学校将在每年的教代会上给予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5000元/人的奖金奖励。评审材料归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等的依据。

第十三条  上级部门相关优秀导师的评选推荐将优先从十大优秀研究生导师获得者中产生。

第五章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十大优秀研究生导师申请表

2014年度)

 

 

 

工作单位                    

                        

 

填表日期:       

 

 

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制

 


 

 

     

 

1、本表供我校各学院(所)教师推荐或自荐参评十大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使用。

2、研究生教学工作一栏填写2014年上下半年(二个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情况,以学期工作量决算为准,分学期填写。指导的研究生科研成果、获奖等的时间界定为20141月至201412月。

3、国家级竞赛是指国家部(委)组织的各项赛事,以国家部(委)盖章为认定依据;或由国家部(委)下属机构(司、局等)或全国性合法社会团体(科协、社联、文联、青联、学联等)主办的全国性竞赛。

3、省级竞赛是指由省委省政府下属厅级国家机关组织的竞赛,以省教育厅等机关盖章为认定依据;或由省厅级机关下属机构或省级合法社会团体(科协、社联、文联、青联、学联等)主办的全省性竞赛。

4、本表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纸张规格为A4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专业技术职务

 

学历

 

学位

 

所在单位

 

学科方向

 

近三年指导学生情况

2012年:博士招生  人,授学位  人;硕士招生   人,授学位  

2013年:博士招生  人,授学位  人;硕士招生   人,授学位  

2014年:博士招生  人,授学位  人;硕士招生   人,授学位  

一、十大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情况 (请在相应栏填写或打“√”)

基本条件(须全部满足)

1、研究生教学工作(年度内从事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价分90分以上)

授课时间

所授课程及学分

课程教学评价分值

研究生院培养科审核(签字):

 

 

 

 

 

 

 

 

 

 

 

 

 

 

 

 

 

 

2.评选当年研究生教学工作未出现过教学事故(如未经研究生院批准随意调停课等);      是□

3.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情况(评选当年所指导研究生均通过了学位论文盲评、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论文万分之五差错率检查。同时,评选当年所指导研究生均未出现学位论文反抄袭电子系统检测重复率在50%以上的情况);                 是□

研究生院学位科审核(签字):

4.评选当年未出国进修(访学)或进修(访学)时间在半年以内;

5.评选当年本人或指导的研究生均未发生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校纪律的行为;

6.近三年研究生导师考核合格;

7.完整指导过我校一届以上(含一届)研究生。

自动当选条件(满足评选基本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评选当年指导的博士生获得“全国优博学位论文”(含提名)。

2.评选当年指导研究生获得国家级科研奖励、国家级竞赛奖(要求为一等奖且排名为第一)。

3.评选当年指导研究生在国际或国内著名权威期刊(按校科研处科研管理相关规定认定)发表学术论文(学生或导师应为第一作者,且论文署名应为江西财经大学)。

4.评选当年指导的研究生获国家自然基金或社科基金立项(学生为主持人,且项目署名应为江西财经大学)。

 

优先推荐条件(满足评选基本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评选当年指导的研究生获得国家级科研奖励、国家级竞赛奖(排名不限);或省部级奖励(排名第一);

2.评选当年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获省、校优秀学位论文奖;

3.评选当年指导的硕士研究生考取985高校博士研究生;

4.评选当年指导的研究生考取国家公务员或就职于全国500强企业;

5.评选当年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结果或答辩评定为优秀等级;

6.评选当年指导的硕士研究生在CSSCI以上(含)、指导的博士研究生在国际、国内一般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学生或导师应为第一作者,论文署名应为江西财经大学)。

二、研究生培养主要成果(评选当年指导的研究生获奖、科研、升学就业等)

指导的研究生获奖情况(含学位论文、科研、竞赛等)

(请具体列出姓名、年级、成果名称、获奖时间、来源、等次、排名)

指导的研究生科研情况(CSSCI以上论文、省级以上课题)

(请具体列出姓名、年级、成果名称、时间、刊物名称或项目来源、刊物或项目级别、排名)

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情况

当年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情况:指导篇数:    篇(其中,博士    篇);评审结果或答辩评定为优秀等级篇数:    篇(其中,博士    篇)。

其它说明:

指导的硕士研究生升学或就业情况

当年指导的硕士生毕业人数:     考取博士研究生人数:     人;直接就业人数:    人(其中,考取国家公务员人数:     人;就职于全国500强企业人数:      人)。

其它说明:

 

三、研究生导师先进事迹(800字以内,可另附材料)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专家委员会意见

 

专家(签名):

     

学校审批意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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