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队伍
关于对我校博士生指导教师进行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3-06-09   作者 :      来源 :     浏览量 :    


关于对我校博士生指导教师进行考核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院(所):

根据《江西财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考核办法》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博士生导师队伍建设,学校决定近期开展博士生指导教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0年以前取得博导资格的导师(名单见附件1,不含校外兼职博士生导师、年龄超过60周岁的博士生导师)参加本次考核。

二、考核内容

(一)教书育人、履行职责的情况;

(二)指导博士生情况;

(三)科研情况。

三、应达到的科研要求

按照江西财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考核办法规定,参加考核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在2010512013430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按《江西财经大学学术期刊目录》规定进行认定)应达到以下至少两项(含两项)的要求:

1.CSSCICSCD(核心)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3篇以上(含3篇)。国家一般权威学术刊物可抵2CSSCICSCD(核心)学术刊物论文,国家著名权威学术刊物或国际重要刊物(国际一般权威B级以上)可抵4CSSCICSCD(核心)学术刊物论文,刊物级别以学校当年科研目录的认定为准;

2.主持完成本学科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含1项,排名第一);或主持完成横向科研项目,经费达到国家级横向科研项目(以学校科研处认定为准)1项以上(含1项,排名第一,横向课题经费以实际到帐数为准);或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含1项,排前三名);或成功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含1项,排名第一,不含横向课题);

3.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本学科学术专著(译著)1部以上(含1部);或主编规划、统编省部级以上教材1部(含1部);

4.获得科研成果省部级二等以上奖励1次以上(含1次,排名第一)。

四、考核程序

1.参加考核的博士生指导教师核实科研成果,填写《江西财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考核表》一式三份(附件2),于201363前提交各博士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所)。

2.各学院(所)审查、核实考核材料,提出考核的初步意见,并于2013613前报校研究生院学科建设科。

3.学校博士生指导教师考核小组对考核材料审核,做出考核结论报学校批准。

五、考核结果处理

经考核不符合上岗条件的博士生指导教师,次年暂停招生,但可在下一轮统一考核前,在每年上半年向研究生院提出上岗申请,经近三年滚动考核而符合考核要求者,恢复招生资格。

六、考核工作组织

学校成立博士生指导教师考核小组,由人事处、科研处、财务处、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学院(所)对博士生导师考核初审由学院(所)学术分委员会负责,经党政联席会审议后上报。

 

特此通知

 

附件:

1.博士生指导教师考核名单

2.江西财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考核表》

 

 

 

                                 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13年5月13

附件1博士生指导教师考核名单.doc

附件2博士生指导教师考核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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