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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6-09-04 作者: 来源: 浏览量:

一、总则

(一)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精准服务国家战略、有力支撑教育强国建设为导向,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录取,着力选拔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分类选拔、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分为遴选推荐、招生录取两个阶段。

推免招生工作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严格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畅通咨询申诉和监督举报渠道,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德为先,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的考核,全面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主动对接国家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推免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优化推免名额分配办法,优先向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等国家战略急需学科,“双一流”建设学科和重大科研平台建设、重大科研任务攻关、重点人才培养改革等项目对应的学科专业倾斜。

二、工作组织及职责

(一)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本科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教务处、科研、研究生院、校医院主要负责人及若干教师代表为小组成员。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免工作的指导、监督与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对全校推免工作日程安排、推免生名额分配等提出建议方案。办公室主任由研究生院院长兼任。

(二)各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工作的组织开展。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或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及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学院团委书记、教师代表组成,其中专业教师代表不少于2人。

(三)研究生支教团的选拔条件及工作程序等由研究生支教团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制定,具体选拔工作由校团委负责,录取名单应提交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参加研究生支教团选拔者不得兼报普通推免选拔。

三、推免条件

(一)应届本科毕业生,系本校通过普通高考含保送方式招生录取或面向港澳台华侨学生招生录取的全日制本科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和独立院校学生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基础知识扎实,无不及格课程记录,已全部修读培养方案前6个学期中要求的必修课,且加权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所修课程总学分不低于专业教学计划总学分的80%,且本专业排名在本院同类学生中处于前50%以内。

(四)本专业的英语必修课程或英语限选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含70分),且通过学校划定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及格线。涉外专业学生须通过学校划定的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及格线。其他语种外语水平应达到与英语水平相当的级别。

四、附加分、课程加权平均成绩的审核认定

(一)成绩审核认定。加权平均成绩参照《江西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中推免加权平均成绩的计算方法执行。推荐对象计算成绩的课程为第一至第六学期所修课程,教务处负责加权平均成绩的审核认定。

(二)附加分审核认定。附加分分为竞赛类、专利类、著作权类、综合类和学术科研类等类别。每一类别只计一项,不累加附加分总分为10分(超过者以10分计算)。具体附加分项目审核认定及加分标准详见附件《江西财经大学推免工作附加分项目审核认定及加分标准》。

(三)推免生学术专长论文方面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及以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四)推免生学术专长科研竞赛方面仅限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含)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才能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五)严格审核材料的真实性。组织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审核材料一般按学院或学科专业分别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每组不少于3可视情邀请本研究领域校外权威专家、相关期刊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负责人等),对学生提交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的真实性、原创性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公开答辩。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给出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通过材料审核和答辩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须在学院指定网站公示。

五、推免流程

(一)遴选推荐阶段

1.根据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通知要求,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材料,逾期提交无效。

2.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要求者按照综合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根据推免分配名额顺次确定拟推荐名单并报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无异议后,经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通过后,申请人获得推免生资格,向校内外推荐。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推免加权平均成绩+附加分

3.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二)招生录取阶段

1.获得推荐资格的校内外学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并按系统提示完成相应流程。

2.获得推荐资格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申请专业所在学院组织的专业面试,由相关学院确定是否接收并报研究生院。如不予接收则获推荐资格学生继续申请其他专业,直至确定最终推免专业。综合成绩带入专业面试阶段,专业成绩排序后择优顺次确定接收名单。

3.所有获推荐资格学生申请并确定我校接收专业后,由研究生院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无异议后,上传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资格递补

(一)如获得推免资格学生要求放弃推免资格,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审批,批准通过后,进行递补工作。

(二)递补学生由放弃推免资格学生所在学院推荐,严格按照综合成绩高低在未获推荐资格候选人中顺次产生。

、监督与管理

(一)江西财经大学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推免工作的相关申诉,相关工作全程受驻校纪检监察组监督。

(二)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超过规定时间放弃推免资格者,其所在学院次年推免指标按1:1比例扣减。

(四)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推免资格。推免生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其他

方案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适用于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


附件:江西财经大学推免工作附加分项目审核认定及加分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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