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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1-05-12   作者 :      来源 :     浏览量 :    

关于做好2021年度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研究生院将开展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1.未结题的2019年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立项项目(附件3);

2.已申请延期的2018年度立项项目;

3.已经达到结题要求并申请提前结题的2020年度立项项目(附件4)。

二、结题要求

1.认真实施研究计划,达到申请书中所设计的目标。

2.博士研究生要求在CSSCI期刊上发一篇高度相关的文章。硕士研究生要求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一篇相关文章,可与导师合作。结题时不认会议论文,检索类(SCIEIISTP)除外。

3.研究生服务中小企业项目结项,根据与所服务企业签订的协议书,由企业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加盖公章),说明协议条款完成情况及研究生服务评价。

三、项目结题的方式及程序

此次项目结题采取由校研究生院组织项目结题和报省教育厅备案方式进行。

1.项目负责人认为已按照项目申报书设定的研究计划完成了研究工作,达到了研究目标,于524日前向学科专业所在学院申请结题,并提交如下结题材料(一式一份):(1)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验收报告(附件1)及电子稿;(2)项目研究报告及电子稿;(3)公开发表的相关成果复印件。各学院于528日之前交到研究生院学科建设科(Y409)。

研究生服务中小企业项目结项的,除以上材料外,附上与企业签订的协议书复印件及企业出具的证明材料。

2.收集结题申请后,研究生院将聘请35名专家组成结题鉴定组,开展评审工作。

3.对于验收合格的项目,颁发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题证书。

四、其它事宜

1.《结题报告》中:“导师意见”栏,由项目负责人的导师签署意见,说明此项目研究工作是否达到预期目的,能否结题;“专家评审意见”栏,由项目负责人或其导师聘请两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相关学科专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审后填写。

2. 2019年度项目如要延期结题,需填写《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2)。

联系人:熊景群   电话:83816025

特此通知

附件:

1、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验收报告

2、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32019年度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立项项目(未结题)

42020年度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立项项目

研究生院

202156

附件1: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报告.doc附件2:创新项目结题延期申请表.doc附件3:江西省2019年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未结项).docx附近4:江西省2020年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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