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建设
关于2018年新增专业学位兼职硕士生导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8-10-29   作者 :      来源 :     浏览量 :    


各有关学院:
根据《江西财经大学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审核办法》,结合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工作的实际情况,为加强我校专业学位兼职导师队伍建设,要求所有的校外兼职导师必须参加我校研究生导师的遴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者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为人正派,治学严谨。
(二)具有讲师(含助理研究员等)以上职称。
(三)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的在岗人员。
(四)熟悉学位条例与所从事专业的培养业务。
(五)水平条件
1、能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水平。
2、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近五年来科研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4篇以上(含4篇)与所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在核心学术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1篇);
②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与所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项目1项以上(含1项,排名前三),并在核心学术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1篇)。
③出版与所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专著或译著1部以上(含1部,排名前三),且承担不少于5万字的撰写任务;或供高校使用的教材(承担不少于5万字的撰写任务)1部以上(含1部),并在核心学术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1篇)。
3、如拟聘的兼职硕导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或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或担任过正处级以上领导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以上科研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二、申请学科范围及要求
我校17种专业学位授权学科。如现有兼职导师与在校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数师生比大于1:1的专业学位授权点,原则上不再新增兼职导师,如有长期未履职的兼职导师需要解聘,请书面一并上报。
三、审批程序
(一)凡符合兼职导师申报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位点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一本(学历、学位、资历证明、科研成果复印件等)。
(二)各专业学位硕士点所在院(系)学位委员会分会根据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条件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三)有关职能部门审核申请人的年龄、学历学位、职称情况、科研成果等。
(四)报校学位委员会审核,由学校行文公布取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四、申报进程
(一)2018年10月24日——11月6日,申请人将填写好的《申请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以及有关学历、学位、资历证明复印件、科研成果复印件等材料提交到各专业学位硕士点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由该专业学位硕士点单位于11月13日前将《专业学位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1)和《申请专业学位兼职硕导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2)盖章后上交研究生院学科建设科,电子稿发送到研究生院熊景群QQ或OA邮箱。
(二)职能部门审核申请人的年龄、学历学位、职称情况、科研成果等。
(三)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材料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预计在12月底召开)。
 
特此通知
 
 
附件:
1、《江西财经大学专业学位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兼职硕导申报表.docx
2、申请专业学位兼职硕导人员情况一览表兼职硕导申报汇总表.docx
 
 
研究生院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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