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指导
就业报到证--省外院校毕业生
发布时间 :  2015-09-15   作者 :      来源 :     浏览量 :    


办理条件:报到证报到地址必须在江西省内。

温馨提示:

1、专升本的毕业生,要求提供盖有省级招办印章的专升本录取名册复印件(由学校就业办或档案馆在本人姓名上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或本科学历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专科、本科毕业证复印件。

2、异地高考的江西籍毕业生和来江西就业的省外生源毕业生,要求提供盖有省级招办印章的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由学校就业办或档案馆在本人姓名上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或本科学历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档案接收地人才中心或单位的接收函。

  一、报到手续(“报到签转”窗口办理)

1、来赣就业的毕业生。

凭报到证、有效的单位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复印件办理。

2、回生源地的江西籍毕业生。

凭报到证、毕业证复印件办理。

 二、改签手续(“报到签转”窗口办理)

    温馨提示:对于省外院校毕业生办理改签手续且需在我省调整的,其改签最长时间为两年(自毕业时间起顺延24个月)。

1、原报到证开回生源地的:

凭原报到证和有效的单位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

2、原报到证开往用人单位的:

(1)需改派至新单位的毕业生

凭原报到证、原单位的解约函和有效的新就业单位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

(2)需改派回原籍的毕业生

凭原报到证、原单位的解约函。

三、择业代理派出(“报到签转”窗口办理)

    党员组织关系已挂靠在我中心的毕业生,需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在“流动党员”窗口办理完转出手续后方可终止择业代理。

    择业代理期满一年且需按历届毕业生身份办理人事调出手续(计算工龄)的毕业生,请出具接收单位或原籍人才中心的有效录用函或商调函,并告知本中心工作人员所需办理的要求。

    须按毕业生身份派遣且接收单位在省外的,可凭择业代理协议书、报到证及有效的单位接收函至“报到签转”窗口开具《出省就业证明》后,回原学校所在省级就业主管部门进行改派。待改派之后,持改派后报到证、接收单位调函及择业代理协议书至“档案”窗口转递个人档案。

1、已落实就业单位的

凭择业代理协议书、报到证、有效的单位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

2、需派遣回原籍的

凭择业代理协议书、报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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